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甲醇厂内
建设内容:淘汰原焦炭造气装置和4套空分装置,引进高压煤浆泵等进口设备2台(套),购置联合压缩机、富氢气压缩机、甲醇合成塔等国产设备431台(套),建设一套有机合成浆制备装置、一套气化装置、一套CO精炼联合装置、一套空分装置,同时配套建设循环水站、除盐水站、变电所、危废仓库等辅助工程,共计新装建筑面积27410m2。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2亿标方CO,3.336万吨液氧、3.336万吨液氮、0.8万吨液氩、15.23万吨粗甲醇(仅作为中间产品自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27531万元,劳动定员150人,建设周期约36个月。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邮箱:xzhsopo@sina.com
电话:0511-8899504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及意见回馈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
集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1-88995088 集团邮箱:sopo@sop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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