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镇月河街50号
建设规模:技改项目采用有机类危废和兰炭、石油焦为原料制备CO,替代原落后的焦炭造气工艺,即淘汰原焦炭造气装置和4套空分装置,引进高压煤浆泵等进口设备2台(套),购置联合压缩机、富氢气压缩机、甲醇合成塔等国产设备431台(套),建设一套有机合成浆制备装置、一套气化装置、一套CO精炼联合装置、一套空分装置,同时配套建设循环水站、危废仓库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2亿标方CO、3.336万吨液氧、3.336万吨液氮、0.8万吨液氩、15.23万吨粗甲醇(仅作为中间产品自用)的生产能力,原醋酸产品产能不变。
投资总额:1275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5万元,占总投资的0.82%
占地面积:技改项目在现有厂区的预留用地上建设,不新增占地
生产制度及定员:新增劳动定员150人,采用四班三轮制,年运行时间为333天,年运行时间8000h;
建设时间:拟于2020年下半年开建,2023年底建成投产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1)废气
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其中,兰炭、石油焦储运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1排气筒排放,有机危废预处理废气经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P2排气筒排放,黑水闪蒸废气、脱硫废气经三级克劳斯处理+焚烧处理后进入自备电厂锅炉炉膛焚烧后经炉内喷钙、干法脱硫处理后经锅炉烟囱P3排放,脱碳废气洗涤尾气依托锅炉烟囱P3排放,氨汽提废气经氨火炬处理后高空排放,甲醇合成驰放气经主火炬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
(2)废水
技改项目不新增废水及清下水排放,产生的废水包括气化废水、设备清洗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废水产生浓度较低,经统一收集后送至厂区污水站处理后经污水排口排至长江,产生的清下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塔排水、除盐水站排水、除盐水站酸碱废水和空分装置空气冷凝水,其中循环冷却塔排水、除盐水站排水和空分装置空气冷凝水直接排入厂区清下水管网,除盐水站酸碱废水经中和处理后排入厂区清下水管网,最终经清下排口排放至长江。
(3)固废
技改项目产生的副产物包括:CO2、气化粗渣、带滤机滤饼、废分子筛、合成废催化剂、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拟建项目产生的副产物通过综合利用、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
(4)噪声
技改项目生产线上的真空泵、离心机、水泵、引风机、冷却塔等在运转时均有噪声产生。针对主要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建筑隔声、设隔音门窗、隔声罩、安装消音器等措施,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本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区域相关规划;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技术理论上可行,能够有效控制各种污染物排放,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废气达到预期治理效果,并严格执行“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次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大气及风险评价范围内的群众(项目周边约5km范围群众),同时鼓励听取该范围外的群众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公众意见表电子版见本公示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请于该期限之内提出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徐先生,邮箱:2753841243@qq.com,电话:0511-88995862)。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毛先生,邮箱:544917974@qq.com,电话:025-85699060)。
附件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醋酸造气工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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